市水政监察支队开展树立“四个意识”争做合格党员主题活动
9月11日上午,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及中共党员100条禁令。此条例及100条禁令涵盖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,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坚守哪些“红线”,牢记哪些“禁令”。
副支队长杨东平同志组织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及中共党员百条禁令原文;支队长陈连章同志要求支队全体党员要加强理论修养,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。牢固树立把单位发展看成“一盘棋”的思想,要求每个人要自觉从整体利益的需求来思考和处理问题,增强团结统一是凝聚发展动力的重要条件。勉励支队党员干部要不懈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,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,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,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,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持斗争。要提高认识,强化措施,把学习和执行《条例》、《禁令》作为一项经常性教育抓实抓好。一是要坚持领导带头。要带头学习和遵守《禁令》,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,在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,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。对下属违反《禁令》的行为,要坚持原则、敢抓敢管。二是要坚持高标准。党员干部要坚持勤阅读、时时翻,认真学习领会《禁令》具体内容,经常对照《禁令》检点自己的言行,使《禁令》真正入脑入心入行。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。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责,从源头上杜绝违反《禁令》行为的发生,真正让《禁令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,维护《禁令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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